1999年6月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》规定“调整和改革课程体系,试行国家课程、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。”2003 年《普通高中课程方案(实验)》又赋予学校合理而充分的课程自主权,这为学校创造性地实施国家课程、因地制宜地开发校本课程,为 学生有效选择课程提供了保障。在国家课程计划的框架内进行以校为本的课程整体规划与设计,根据不同年级学生的兴趣和发展需要,立足于本校现有条件,最大限度地挖掘、利用校内的人力、物力、财力等课程资源,努力把蕴藏于师生中的生活经验、特长爱好转化为课程资源,努力发挥家长、社区、网络、校外机构的作用,丰富课程内容,优化课程结构,客观科学、实事求是地开发校本课程并认真实施,在不增加学生学业负担的基础上满足学生的个性发展需求,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。同时通过校本课程的开发和实施,提升教师的课程意识和能力,促进教师自身的不断发展;构建有鲜明特色的课程结构与体系,提升学校的办学特色。
一、课程目标
1、培养学生的兴趣、爱好,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。
2、拓展学生的知识领域,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。
3、提高学生的思想品德修养和审美能力,陶冶情操、增进身心健康。
4、培养学生的科学态度和精神,学习科学的基础知识、基本技能和方法。
5、培养学生的团结协作和社会活动能力,使学生热爱学校生活,适应社会。
二、课程实施
校本课程在实施过程中除遵循一般教学原则外,还要考虑到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。在校本课程的实施过程中还应注意以下几条原则:
1、自主性原则:尊重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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